招标编号:YXZ-2014-455(监理)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初中部改扩建工程项目己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2013]6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教育费附加,出资比例100%,招标代理机构为350vip浦京集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广电南路16号(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院内)
2.2 建设规模:总投资概算3929万元,规划许可证批准总建筑面积12312.0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667.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644.2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实验综合楼和地下停车场(框架结构地上6层、地下1层)。包括普通教室、实验室、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体育活动室和设备用房等。
2.3本次招标范围:该项目全过程监理以及质量保修阶段监理。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工期控制目标:同施工中标工期
2.6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3.2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且项目总监在本工程招投标及项目实施全过程,不得承担其他项目管理工作(投标人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1年以来),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总建筑面积壹万平方米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财务状况:近三年(2011、2012、2013年度)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以来)无严重违约、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证明。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应向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获得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报名资料:报名单位须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被授权人及项目总监劳动合同和已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近三年(2011年以来)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合同;近三年(2011、2012、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严重违约证明、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前来报名。
外省企业参加投标还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取得进豫备案许可。具体要求请登陆河南省建设厅有关网站查询。
4.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3日至2014年8月19日,上午8:00时到12:00时,下午15:00时到18:00时(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350vip浦京集团1903房间(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
4.3资格预审:
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九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全部准予投标;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超过九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方法择优确定投标人。
投标人接到招标公司通知5日内,到350vip浦京集团1903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现场购买。
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 标 人: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广电南路16号 地 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
联 系 人:陈主任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1- -65736403 电 话:0371-69092303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