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当前位置:首页 > 招采项目 > 招采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鹤湖片区核心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总体方案设计竞争性谈判

时间:2014-12-05 来源:豫信招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鹤湖片区核心区

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总体方案设计竞争性谈判

招标编号:YXZ-2014-644(竞谈)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鹤湖片区核心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总体方案设计,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350vip浦京集团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该项目的总体方案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经二次发布招标公告,最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经监督部门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特此公告。

1.项目概况

双鹤湖片区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大片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片区依托双鹤湖及南北、东西向水系,构成实验区南部片区重要的景观区域。为实现高标准建设双鹤湖片区核心区的总体目标,统筹周边地下空间开发,协调前期基础设施建设及后期用地开发,实现在实验区双鹤湖片区建设IBD高端商务区的总体目标。

1.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鹤湖片区核心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总体方案设计

1.2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鹤湖片区

1.3设计范围及工作内容:针对双鹤湖片区约6平方公里范围内开展研究和设计工作:在概念性总体规划、城市设计、市政专项规划、交通专项规划等的基础上,统筹工作范围内的交通、道路、管线等公共资源,整合核心区内的地下空间,提出研究范围内核心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的规模和实施方案。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招标内容:总体方案设计。工作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1.6设计深度:总体方案设计的工作深度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执行,工作成果应满足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要求,满足依据方案开展初步设计、施工设计的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报名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报名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3 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规划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350vip浦京集团(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层1902室)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12月12日上午10:00

递交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具体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和设计方案,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区政府采购网》《河南豫信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地    址  郑州航空港区迎宾路与郑韩路交叉口

联 系 人:李婉峥     

联系方式:0371-86198825

招标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

联系人:宋蔚莎  卢宗阳  

电 话:  0371-63911057     

传 真:  0371-69092157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