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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区、北区环卫管养中心及垃圾收集站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时间:2014-12-08 来源:豫信招标

1. 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区、北区环卫管养中心及垃圾收集站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郑港经发[2014]119号和郑港经发[2014]120号批准立项,350vip浦京集团受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区、北区环卫管养中心及垃圾收集站项目工程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相应资格的勘察单位参加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南区项目概况:环卫管养中心位于航新路东、新港八路南,占地面积约21亩(14215.04m2);垃圾收集站位于航新路东、翔飞路南,占地面积约2亩(1410.00m2)。

北区项目概况:环卫管养中心位于航城西路东,祥开路南,占地面积约12亩(8273.37㎡);垃圾收集站位于郑港六街东侧,规划路北侧,占地面积约2亩(1295.00㎡)。

2.2 资金来源:南区、北区项目均使用财政资金。

2.3 招标范围

南区、北区项目占地区域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勘察。

2.4 勘察周期: 

     25 天完成工程勘察,并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规定的内容和深度出具勘察成果报告,勘察报告书内容应满足设计、施工、检测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的要求。

2.5 标段划分:拟划分为1个标段。

3 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4 企业近三年(2011年以来)具有类似岩土工程勘察业绩;

3.5 提供企业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3.6 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报名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128日至201412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350vip浦京集团1902室报名。

4.2 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业绩证明文件、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备核查。

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区政府采购网》《河南豫信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白先生

联系方式:0371-86198069  0371—86198099

招标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

联系人:宋蔚莎  卢宗阳  

电 话:  0371-63911057    

传 真:  0371-6909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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