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郑东新区金融创意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350vip浦京集团,现对该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金融创意谷项目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3建设概况:郑东新区金融创意谷项目位于龙湖区龙湖中环南路北,鑫睿路南、龙翔四街东、龙翔五街西,用地面积约624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178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559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5880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郑东新区金融创意谷项目各阶段的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基坑支护和降水方案设计)及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全部相关设计服务工作(含现场服务)。
2.5质量要求:勘察报告和设计图纸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河南省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报告》和图纸须一次性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和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由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牵头,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2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且具备建筑类高级技术职称;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备建筑类高级技术职称。
3.3业绩要求:
3.3.1企业业绩:2012年2月1日以来投标人有类似项目勘察业绩合同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合同(合同以签订的日期为准)。
3.3.2拟派勘察负责人业绩:2012年2月1日以来有类似工程勘察业绩合同(合同以签订的日期为准,需提供勘察负责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勘察报告等)。
3.3.3拟派设计负责人业绩:2012年2月1日以来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合同(合同以签订的日期为准,需提供设计负责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图纸等)。
3.4投标人需办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企业,企业法人及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1.3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职称证;
4.1.4 业绩合同;
4.1.5 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1.6 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1.7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7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上述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年3月10日-2015年3月16日(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350vip浦京集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层1917房间。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350vip浦京集团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6.1 招 标 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6.2 招标代理:350vip浦京集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层1917房间
联系人: 蒋先生 张女士 林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911076/86631069
电子信箱: hnyxyw3b@126.com
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50vip浦京集团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