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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实验区重大项目管理云系统(一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5-03-31 来源:豫信招标

郑州航空港实验区重大项目管理云系统(一期)建设项目已经郑州航空港经济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财政局批准,项目批准文号为郑港财[2013]26号,350vip浦京集团受项目业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的委托,就郑州航空港实验区重大项目管理云系统(一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满足条件有兴趣的企业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实验区重大项目管理云系统(一期)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5)005

2. 招标项目主要内容:

本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平台系统、移动及展示终端、云计算基础及备份平台三部分。

平台系统包括:郑州航空港实验区重大项目管理云系统1套;项目管理公共平台网站系统1套;项目管理微信公众平台1套。

移动及展示终端包括;重大项目一体化管理终端40套;

云计算基础及备份平台包括:项目管理项目容灾备份云系统;云计算、云存储资源、云安全资源3年后期服务。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并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条件 ;

3.2 投标企业须提供如下授权:(1)中国资源卫星厂家对本项目遥感图像授权证明、(2)重大项目一体化管理终端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3)项目管理容灾备份系统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331日至20154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350vip浦京集团19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中国资源卫星厂家、重大项目一体化管理终端生产厂家、项目管理容灾备份系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备核查。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各报名单位须按照上述报名资料顺序打印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5.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文件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韩斌  梁二峰

联系方式: 0371-87081551

招标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

联系人:宋蔚莎   卢宗阳

电话:0371-63911057            

传真: 0371-6909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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