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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招标二次公告

时间:2015-04-28 来源:豫信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己由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投资[2015]1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郑州铁路局移交补偿专款,招标人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质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地质勘察(二次)

2.2招标编号:YXZ-2015-187

2.3 建设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白沙园区永安环路、安泽路与安义路围合的区域,建设用地面积20011.55m2,总建筑面积33661m2,其中地上面积24351m2,地下面积为9310m2

2.4 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地质勘察、测量,主要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分析、评估,提交资料,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后续服务等内容。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1 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

3.2 财务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报名时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复印件;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报名时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的承诺证明文件;

3.5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报名时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和业绩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 其他要求: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要有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如果报名结束,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超过9家(不含9家),则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为9家;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不足9家(含9家),则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投标程序,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8日至2015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350vip浦京集团(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层1918室)报名。

5.2报名时请按上述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携带包括相关证明证件、企业简介、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部组成人员基本情况介绍及相关人员证书等及其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相关证明、证件、业绩合同等报名时须按要求出示原件,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请按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的时间在350vip浦京集团领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350vip浦京集团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

地  址:郑州市京广中路16号

联系人:毕延林  王山峰

电话/传真:0371-68322658

电子邮件:byltlyx@s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系人:韦玉军  周圆芳  位小坤

电话/传真:0371-69092276

电子邮件:hnyx1917@126.com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

350vip浦京集团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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