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豫发改社会〔2011〕1246 号、豫发改设计〔2013〕38号文件核准的项目招标方案,350vip浦京集团受河南豫剧院的委托对河南省豫剧三团“朝阳沟剧院”工程建设项目声学装修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内容为声学、灯光、室内装修工程设计招标,特邀请有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南省豫剧三团“朝阳沟剧院”工程建设项目地点在郑州市红旗路32号(河南省豫剧三团院内);总建筑面积7633.36㎡,其中地下2087.41㎡(停车、设施用房),地上5545.95㎡,属于乙等小型剧场。
2.2项目投资估算约5406万元,资金来源为省财政拨款。
2.3本次招标规模范围:河南省豫剧三团“朝阳沟剧院”工程建设项目声学、灯光、室内装修工程设计,方案的设计、修改、完善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调整,以及施工指导、配合、验收配合等和工程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
2.4设计周期:通过招标确定实施方案设计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方案批准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依法设立的独立企业法人,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
3.3财务要求:提交近三年度(2012、2013、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和设计负责人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7000平方米以上类似建筑声学设计业绩和1个7000平方米以上类似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委托函和合同);
3.5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具备高级室内建筑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提供在本单位工作的一年社保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350vip浦京集团1902室报名。
4.2 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毕业证、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工程业绩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备核查。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各报名单位须按照上述报名资料顺序打印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5. 工本费补偿
本项目无工本费补偿。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豫剧院
地 址:郑州市红旗路32号
联 系 人:陈筱宇
联系电话:0371-63867131
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和西七街口中华大厦19层
联 系 人:宋蔚莎、卢宗阳
联系电话:0371—63911057
传真:0371—69092157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