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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15-10-28 来源:豫信招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技术服务项目已经航空港实验区财政局批准,项目批准文号为郑港财采公开2015(068)号,350vip浦京集团受项目业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的委托,就航空港实验区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满足条件有兴趣的企业参加投标。

    1.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

2.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5(068)号

3.采购内容:详细技术设计;图纸资料搜集预处理;内业资料采集处理;外业调绘、核查;成果文件制作;内外业质检;数据入库;成果输出、整饰、装订等。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4.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3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中须含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范围;

    4.4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中规定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8]8号)中规定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者其他相关资质(包含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等资质);

    4.5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在职员工(提供劳务合同);

4.6具有有效的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要求

    5.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350vip浦京集团19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劳务合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质证件;有效的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均须查验原件并在有效期内,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套。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1902室。

6.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上午10: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航空港区盛昌源国际酒店4楼会议室(郑州航空港区振兴路与云港路交叉口)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199766

采购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联系人:宋蔚莎、卢宗阳

联系电话:0371-63911057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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