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县张茅乡南头村村道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陕县张茅乡南头村村道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陕县张茅乡南头村村民委员会,项目资金为省补资金+业主自筹。350vip浦京集团受陕县张茅乡南头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陕县张茅乡南头村村道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陕县张茅乡南头村村道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YXZ-2015-715
2.3 工程规模:张茅乡南头村一至十组境内,道路长3.274公里,路基宽5.5米、路面宽4.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厚18厘米、标号C03。
2.4 建设工期: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工程内容;
2.7 建设地点:三门峡市陕县张茅乡境内。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2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以上(含二级)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00至 11:30, 14:30至 15:30 (北京时间,下同),在350vip浦京集团(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文明路西区市直三十号综合楼5楼504室)持授权委托书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4.3 报名须知
有意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下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
4.3.1 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3.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3.3 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4.3.4 近三年以来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验收报告为准)2份;
4.3.5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350vip浦京集团》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县张茅乡南头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790723307
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98-2168006 15303750425
公司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文明路西区市直30号综合楼5楼5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