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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豫剧三团“朝阳沟剧院”工程建设项目消防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5-12-01 来源:豫信招标

1. 招标条件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豫发改社会〔2011〕1246 号、豫发改设计〔2013〕38号文件核准的项目招标方案,350vip浦京集团受河南豫剧院三团的委托对河南省豫剧三团“朝阳沟剧院”工程建设项目消防系统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内容为消防系统工程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河南省豫剧三团“朝阳沟剧院”工程建设项目地点在郑州市红旗路32号(河南豫剧院三团院内);

2.2 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7633.36㎡,其中地下2087.41㎡(停车、设施用房),地上5545.95㎡,属于乙等小型剧场。项目投资估算约5406万元,资金来源为省财政拨款。

2.3 本次招标规模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消防系统工程的施工、调试、验收。包括:消防系统的设备、材料购置、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保修及服务。

内容包括如下:(消防系统除配电柜以外)

1、给排水: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系统、脉冲干粉自动灭火系统;

2、暖通空调:机械通风、防排烟系统及挡烟垂壁;

3、电气: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包含预埋配管及穿钢丝);

4、屋面不锈钢水箱;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

3.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2012年1月1日以来企业及项目经理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 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在本项目投标、施工期间,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未完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7提供企业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

3.8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21日至20151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350vip浦京集团1902室报名。

4.2 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未在建工程书面证明、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工程业绩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备核查。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各报名单位须按照上述报名资料顺序打印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5.文件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通知后,在5日内,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350vip浦京集团1902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 人:河南豫剧院三团

联系 人:王先生、韩先生            联系方式:0371-63867161 

招标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

联系 人: 宋蔚莎   卢宗阳           电    话: 0371-63911057             

河南豫剧院三团

350vip浦京集团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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