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华商河南科教基地项目桩基检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华华商河南科教基地项目 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以豫州郑东其[2014]00043号文件备案确认,招标人为河南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招标人)现委托350vip浦京集团(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的 桩基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清华华商河南科教基地项目桩基检测。
工程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湖心岛区。
工程规模:用地面积 42亩,总建筑面积223000㎡,其中地上150000㎡, 1号楼27层,2号楼24层,3号楼24层,地下部分三层,面积为72000㎡,框剪结构。
桩基技术参数:
序号 | 桩基类型 | 桩径(mm) | 有效桩长(m) | 数量(根) |
1 | 后压浆灌注桩 | 800 | 34 | 925 |
2 | 钻孔灌注抗拔桩 | 600 | 15 | 2150 |
招标范围:建筑桩基检测方案的设计与实施,桩基检测数据的计算分析与结果评价、信息反馈,编制检测报告。
检测方法:单桩静载试验,施工后抗拔桩承压桩检测数量均不应少于各总桩数的1%且各不少于三根;低应变动测法,抽检数量抗拔桩承压桩均不少于各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必要时选用钻芯法抽检;以上各种检测方法要求的检测数量和检测方法均应满足《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序号 | 检测方法 | 检测数量(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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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桩静载试验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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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低应变动测法 | 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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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抗拔试验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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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桩基检测符合国家《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J256-2003)、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
检测周期: 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资质,同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附表中的计量认证范围应满足本项目的桩基检测需求);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检测上岗证、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4 业绩要求
3.4.1投标人在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或在建的类似规模桩基检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同时提供合同和检测报告(如已完工)】;
3.4.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规模桩基检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同时提供合同和检测报告);
3.5企业注册地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1.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6日~2月1日(工作日),每日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资质和资格证书、职称证、企业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业绩合同等资料的原件(供查验)和二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350vip浦京集团(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西七街口中华大厦19楼191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1、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350vip浦京集团》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
地 址:郑东新区众旺路正光路行署国际F座1006
联 系 人:谢宝、傅敏
电 话:0371-5561-9062
招标代理:350vip浦京集团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1915室
联 系 人:于静 张文
电 话: 0371-63919640
2015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