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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白沙镇建筑垃圾清运工程(李湖桥、大雍、康庄、堤刘、龙王庙、前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6-02-02 来源:豫信招标

一、招标条件:郑东新区白沙镇建筑垃圾清运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350vip浦京集团。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郑东新区白沙镇建筑垃圾清运工程

2.2招标范围:郑东新区白沙镇道路建筑垃圾清运工程(李湖桥、大雍、康庄、堤刘、龙王庙、前程)

2.3 工程内容:将各拆迁村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收纳点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需办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后开具的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1.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
4.1.4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1.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5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     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3、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装订成册的复印件2016年2月2日~2016年2月6日(五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进行现场报名,过期不候。
4.2.2报名地点: 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层1917房间。
五、资格预审

招标人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资格预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350vip浦京集团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7.1 招 标 人: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7.2 招标代理:350vip浦京集团
地址: 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层1917房间
联系人:  蒋先生  林女士  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911076/86631069   
电子信箱: hnyxyw3b@126.com

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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