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龙源四街等五个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350vip浦京集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桩基、基坑支护等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便民服务中心主要功能包括一站式便民办事大厅、医疗养老设施、文化活动设施和生活型商业等内容。本次招标的便民服务中心为:
①龙源四街便民服务中心位于龙源四街与龙北路西南角,总用地面积约24142㎡;
②龙翔七街便民中心位于龙翔七街与新学路交叉口,总用地面积约47263㎡(暂定);
③龙翼五街便民服务中心位于龙湖中环路与龙翼五街交叉口,总用地面积约13046㎡;
④博学路便民服务中心位于学理路与后贾西街西南角,总用地面积约10000㎡;
⑤岗王路便民服务中心位于岗王路与贺庄东路西南角,总用地面积约10619.56㎡。
2.2 招标范围:上述工程中的桩基工程、基坑开挖及土方外运、基坑支护、降水工程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4标段划分: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提供报名单位2015年1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提供报名单位2015年1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3.4业绩要求:
3.4.1企业业绩要求: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在建或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 1500万元以上(含 1500万元)类似基础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必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须同时出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在建工程无需提供验收证明)。
3.4.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 1500 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类似基础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必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须同时出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中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且三者一致)。
3.5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具有企业注册地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7企业注册地在郑州市(含六县、上街区)以外的建筑业企业,须到郑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3.8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报名单位2015年1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险证明;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1.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1.4拟派技术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证、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1.5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
4.1.6企业注册地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7企业注册地在郑州市(含六县、上街区)以外的建筑业企业,须到郑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
4.1.8“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9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4、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报名方法,只有通过现场查验的报名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1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3月29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电子版办理;办理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371-67188883)。
4.2.2 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年3月29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进行现场查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
现场查验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4.2.3招标人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资格预审。如果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350vip浦京集团网》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9.2 招标代理:350vip浦京集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层1917房间
联系人: 蒋先生 张女士 林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911076/86631069
电子信箱: hnyxyw3b@126.com
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50vip浦京集团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