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941
1. 招标条件
洛阳监狱武警综合用房、综合服务楼装修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省洛阳监狱,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350vip浦京集团受河南省洛阳监狱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阳监狱武警综合用房、综合服务楼装修工程
2.2项目地点:洛阳市春都路1号。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招标范围:洛阳监狱武警综合用房、综合服务楼装修工程,详细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2标段划分:本装修项目拟划分为5个标段:
1标段:综合服务中心主楼公共区域和办公室;
2标段:综合服务中心主楼报告厅、会议室及接待室;
3标段:综合服务中心副楼备勤室及其公共区域;
4标段:综合服务中心副楼大厅、一楼职工餐厅、二楼餐厅及休息室;
5标段:武警综合用房的门厅、多功能厅及其办公用房。
投标人可以针对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合同估算价:1标段:362.2万元;2标段:213.69万元;3标段:约186.77万元;4标段:118.08万元;5标段:162.81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修装饰工程专业工程施工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3.1.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3、14、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商业信誉良好的书面声明(以单位出具承诺函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3 业绩要求: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 信誉要求:
3.4.1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单位出具承诺函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
3.4.2 企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须加盖企业公章)。
3.4.3 提供企业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
3.5 项目经理:
3.5.1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3.5.2 在本项目投标、施工期间,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未完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以单位出具承诺函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
3.6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
4. 报名要求及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350vip浦京集团19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2013、14、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证明材料,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商业信誉良好的承诺函,业绩合同,企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
以上资料(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外)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备核查。查验原件,留复印件。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文件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9月6日上午9:30分。地点郑州市豫棉宾馆三楼会议室(郑州市红专路与政六街交叉口西北角)。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洛阳监狱
地 址:洛阳市春都路1号
联 系 人:刘运堂
联系方式:0379-62385373
招标代理机构: 350vip浦京集团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
联 系 人: 宋蔚莎 卢宗阳
电 话: 0371-63911057
河南省洛阳监狱
350vip浦京集团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