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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改造工程装饰装修及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6-11-02 来源:豫信招标

招标编号:YXZ-2016-53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风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改造工程装饰装修及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牟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装饰装修、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风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改造工程装饰装修及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 建设地点:中牟县老县城东风路以北,原城乡建设管理局院内。

2.4标段划分:

一标段:东风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改造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二标段:东风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改造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5招标范围:

一标段:图纸范围内的所有装饰装修内容,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

二标段:东风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改造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电梯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全过程验收、培训等。

本次招标的电梯型号及数量,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2.5工期:

一标段:90日历天

二标段:交货期60 历天; 安装期: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 4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本次招标项目估算价:一标段约200万元,二标段约50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报名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3投标人需具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出具日期须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原件备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无机房客梯)A级资质,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资质;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授权电梯制造商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无机房客梯)A级资质】;

3.2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3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3.4投标人需具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出具日期须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原件备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1 2 日--2016年 1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  30 分至 12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350vip浦京集团1903室报名。

4.2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原件或原件的公证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公证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列资料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4.2.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2.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2.3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无在建承诺书;

4.2.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备注:(1)、上述4.2.1~4.2.5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3)、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350vip浦京集团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牟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窦先生

电  话:0371-62160086

招标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层

联系人:刘先生、郭先生

电话:0371-69092303

传真:0371-69092303

邮箱:hnyx06@126.com

                                           2016年11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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