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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看守所迁建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招标公告

时间:2011-07-06 来源:豫信招标


1.河南省看守所迁建项目已由河南省发改委批准,可研报告批复文号豫发改投资[2008]373号,初步设计批复文号豫发改设计[2011]816号。建设资金来源于省基建资金,河南省发改委(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350vip浦京集团对本项目的代建单位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郑州市中牟县刘集乡杜庄村、郑刘公路南,省女子监狱和巩义监狱西。总建筑面积15900平方米。
(2) 项目总投资:5793万元,工程费用约4322.37万元
(3) 招标范围:由中标的代建单位负责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总额(工程费用),对工程建设阶段实施代建管理,直至整体工程验收完成并向使用单位按照批准的资产价值办理移交为止,包括施工、监理、主要材料和设备采购等各项工程建设内容。实现对本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控制,并按照保修承诺提供保修服务
(4)代建周期: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18个月内
3.资格条件:凡符合以下资格要求、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并且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工程管理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经营业绩优良,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必要的技术装备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以及一个以上类似代建项目的成功经验。
(2)申请人须具有甲级工程咨询、甲级工程监理、甲级工程设计、甲级招标代理等两项以上资质或一级以上房地产开发、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之一。
(3) 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高级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工作不少于15年;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高级技术职称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师其中之一的注册执业资格,从事相关业务不少于5年。在本项目代建期间,不得承担其它未完项目管理工作。
4.凡有兴趣的单位可于2011年07月 6日至2011年07月 12 日(节假日除外),,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到350vip浦京集团(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西七街口中华大厦19层1902室)报名。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350vip浦京集团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西七街口中华大厦19层
   联 系 人:宋蔚莎  卢宗阳
电    话:0371-63911057
传    真:0371-69092157

2011年0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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