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郑东新区金融智谷正式用电工程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350vip浦京集团,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金融智谷正式用电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3 建设概况:郑东新区金融智谷项目位于龙湖区龙湖中环南路北,鑫睿路南、龙翔四街东、龙翔五街西,总建筑面积约269085平方米。正式用电变压器安装容量约17100kVA,拟采用双电源供电。
2.4 招标范围:郑东新区金融智谷正式用电工程设计(含报装等相关手续)。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通过供电部门审核。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设计周期:15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乙级以上)或送(变)电专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了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提供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3业绩要求:
3.3.1企业业绩:2013年11月1日以来投标人类似项目供配电工程设计业绩(合同以签订的日期为准,须加盖双方骑缝章,提供合同原件)。
3.3.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013年11月1日以来投标人类似项目供配电工程设计业绩(合同以签订的日期为准,须加盖双方骑缝章,需提供设计负责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图纸等,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4投标人需办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报名企业与其的劳动合同和报名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如同时在本项目中投标,则由投标人自行协商参加投标的单位,另一单位放弃投标。
3.5.3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因设计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4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
4.1.3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只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无须提供证书原件。)
4.1.4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资格证书,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
4.1.5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材料;
4.1.6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7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4.1.8针对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5.3条款的承诺书;
4.1.9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查询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1.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10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3、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报名方法,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只有通过现场查验的报名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2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年11月22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3:30~17:00时进行现场查验。
现场查验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五、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350vip浦京集团网》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8.1招标人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基运投资大厦12层
招标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层1917房间
联 系 人:蒋先生 林女士 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911076/86631069
电子信箱:hnyxyw3b@126.com
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50vip浦京集团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