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郑东新区金光花苑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式用电工程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350vip浦京集团,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金光花苑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式用电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3 建设概况:该项目为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棚户区改造,宗地一位于京港澳高速辅道以东、通商路以西、金光路以北区域(BS13-06-03);宗地二位于京港澳高速辅道以东、通商路以西、金光路以南、永盛西路以北区域(BS-09-02);宗地三位于京港澳高速辅道以东、永盛西路以南区域(BS16-01-04);宗地五位于通商路以东、永昌路以南区域(BS16-05-01);四块宗地合计面积为46606.49平方米(合699.097亩)。拟建总建筑面积1214506.3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36129.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8376.89平方米。用地性质均为二类居住(村民安置用地)。
2.4 招标范围:郑东新区金光花苑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式用电工程设计(含报装等相关手续);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通过供电部门审核。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设计周期:2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乙级以上)或送(变)电专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参加了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提供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3业绩要求:
3.3.1企业业绩:2013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类似项目供配电工程设计业绩(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0万M2房建项目正式用电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须加盖双方骑缝章,提供合同原件)。
3.3.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013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类似项目供配电工程设计业绩(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0万M2房建项目正式用电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须加盖双方骑缝章,业绩合同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若业绩合同不能体现,需提交项目业主证明文件或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图纸等,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4投标人需办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报名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如同时在本项目中投标,则由投标人自行协商参加投标的单位,另一单位放弃投标;
3.5.3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因设计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4投标人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和资质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5.5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和社会保险证明;
4.1.3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只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无须提供证书原件。)
4.1.4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资格证书,职称证及2016年1月1日以来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
4.1.5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材料;
4.1.6提供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7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8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4.1.9投标人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和资质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1.10针对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5.3条款的承诺书;
4.1.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11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3、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报名方法,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只有通过现场查验的报名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12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1月12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3:30~17:00时进行现场查验。
现场查验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五、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350vip浦京集团网》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8.1招标人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层1917房间
联系人: 蒋先生 林女士 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911076/86631069
电子信箱: hnyxyw3b@126.com
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50vip浦京集团
二〇一七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