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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智慧法学教学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4-08-19 来源:本站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智慧法学教学平台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XXM-2024-00676

2.项目名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智慧法学教学平台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99000元;最高限价:999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范围:本项目货物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与货物有关的运输、质保期内外的保修维修及其他伴随服务。

2)采购内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智慧法学教学平台建设设备一批,详细货物清单如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需购数量

1

法学案例教学实训平台

1

2

录播工作站

2

3

全高清录播系统

1

4

高清录播视频终端

4

5

控制面板

2

6

吊装话筒

2

7

双屏智慧黑板(核心产品)

2

8

多屏互动分组软件

2

9

交换机

2

10

触控一体机

8

11

智慧讲台

4

12

智能护眼灯

18

13

照明情景面板

2

14

智能网关

2

15

无线教学多媒体音箱

2

16

智能物联中央控制器

2

17

可编程触摸屏面板

2

18

物联网关

2

19

学生桌椅

70

20

显示屏

1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的供货与安装及调试。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验收要求。

6)质保期:自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7)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采购包。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8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电子缴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均可);提供2023年8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如有)应是本单位在职员工,本单位应为其依法缴纳社保,提供拟派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自2023年8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资料,供应商拟派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的,无需提供本项证明资料)。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启响应文件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竞标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竞标供应商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竞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留存归档。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即同一采购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即同一采购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4)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通过电子信箱领取电子版,通过邮寄方式或至代理机构领取纸质版。

3.方式:凡有意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者,请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信箱(hnyx08@126.com)发送获取磋商文件意向(注明单位名称、参加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按照代理机构回复的方式缴纳磋商文件费。

4.售价:300元每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南门东侧综合实验楼(南栋)613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9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南门东侧综合实验楼(南栋)613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信息公开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350vip浦京集团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将执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和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

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落实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

联系人:张老师、宋老师

联系方式:0371-65790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350vip浦京集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6层1607室

联系人:郝立、左鹏程

联系方式:电话0371-63911059;电子信箱hnyx08@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宋老师

联系方式:0371-6579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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