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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龙翔七街等四个便民服务中心消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7-01-19 来源:豫信招标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龙翔七街等四个便民服务中心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350vip浦京集团,该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龙翔七街等四个便民服务中心消防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

龙翔七街便民服务中心位于郑东新区龙翔七街与龙湖中环南路交叉口南侧,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

博学路便民服务中心位于学理路与后贾西街西南角,总建筑面积约5.7万平方米。

岗王路便民服务中心位于岗王路与贺庄东路西南角,总建筑面积约5.7万平方米。

黄河东路便民服务中心位于黄河东路与正光街交叉口东北角,总建筑面积约3.8成平方米。

便民服务中心主要功能包括一站式便民办事大厅、医疗养老设施、文化活动设施和生活型商业等内容。

本次招标为以上项目的消防工程施工。

    2.3招标范围:次消防工程招标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并报请消防部门验收通过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同时通过消防部门专业验收

2.5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龙翔七街便民服务中心

第二标段:博学路、岗王路和黄河东路便民服务中心

报名时不分标段报名,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或资格预审通过情况组织投标人抽取标段,投标人根据所抽取的标段进行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企业2016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 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企业2016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3.5 企业在20141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额在1500万及以上消防工程或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消防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交竣工验收证明或消防验收意见书(在建工程无需提供本项)。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均需体现项目经理且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证明材料】;

3.6 拟派项目经理20141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额在1500万及以上消防工程或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消防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交竣工验收证明或消防验收意见书。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均需体现项目经理且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证明材料】;

备注:1、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额在1500万及以上消防工程或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消防工程。2、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证明为投标单位2016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7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本行政区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8 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技术负责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10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

3.11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01月23日12时至2017年01月24日17时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即授权代理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 1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19日至2017年01月24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4.2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3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01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建委院内)进行现场查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

4.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存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

4.3.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3.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人身份证或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项目经理(即授权代理人)的与报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报名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

4.3.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不需提供证件原件,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司公章查询内容);

4.3.4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20151011日后到期的不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项目经理没有担任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工程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3.5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材料;

4.3.6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4.3.7提供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方为有效),内容涵盖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技术负责

4.3.8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报名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3.9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需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

4.3.10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即授权代理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相关查询信息的打印页;

4.3.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3.1~4.3.11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授权代理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同一人;3、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4、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5、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全程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更换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350vip浦京集团网》等网站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8.1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2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九、联系方式

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基运投资大厦12层

招标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层1917房间

人:蒋先生  林女士  张女士

话: 0371-63911076/86631069

电子信箱:hnyxyw3b@126.com                     

 

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50vip浦京集团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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