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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花园路21号院金质大厦电梯设备维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时间:2024-09-23 来源:本站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花园路21号院金质大厦电梯设备维修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NYJ-CG2024-002

三、项目预算金额:73.6万元

最高限价:73.6万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最新政府采购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花园路 21 号院金质大厦及附楼4台电梯大修改造,其中蒂森品牌3台,载重:1000kg,速度:1.6m/s,层站:17层/17站/17门;通力品牌1台,载重:1000kg,速度:1.0m/s,层站:9层/9站/9门。

2、采购内容: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花园路21号院金质大厦电梯设备大修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4台电梯(其中蒂森电梯3部,通力电梯1部)大修改造相关配件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旧配件拆除处理、以及对所更换配件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保障花园路21号院金质大厦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期间最少1部电梯正常运行。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货,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维修时间为30天,服务期限到质保期结束为止。

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河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技术研究院特种设备管理要求以及采购人的要求。

5、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属于国家免税政策支持不需要缴纳或达不到起征点的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六)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或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 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5、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924日至2024年0929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1919室。
    3.方式: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且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现场领取。
    4.售价:300元/份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01015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6层1603

    3.供应商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01015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6层1618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350vip浦京集团》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67208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127号 

采购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联系人:杨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691589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1919室

 箱:hnyxsanbu@163.com

                        发 人:350vip浦京集团                    发布时间:2024年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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