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当前位置:首页 > 招采项目 > 招采公告

河南省灵宝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基础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4-09-24 来源:豫信招标

1. 采购条件

河南省灵宝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基础装修改造项目已具备相关条件,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河南省灵宝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采购代理为350vip浦京集团,现拟启动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工作,特向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响应单位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灵宝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基础装修改造项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采购设1个标段;

2.3.项目地点:河南省灵宝市;

2.4.采购范围:河南省灵宝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基础装修改造项目包含且不限于无人机展馆、北楼2间教室、南楼7间教室装修及电气改造,二三四楼楼道地面及墙面改造、无人机展馆室外配套、室外主线路、军事教学场地改造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工期:2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在投标企业注册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信誉要求: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经查询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磋商资格(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进行网上即时查询,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况任意一种情况的视为同时放弃本项目的磋商活动(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925日至2024930日;

4.2.地点:河南豫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nyxggzy.com/);

4.3.方式:登录河南豫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nyxggzy.com/),点击交易主体登陆,免费注册账号信息后进入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pdf格式)及相关资料,已办理过信安CA证书且完成自助绑锁的,可直接凭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pdf格式)及相关资料。如有问题请咨询0371-61311923。(具体操作方法请点击平台右下角系统操作指南-河南豫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登记操作手册进行查看)。

4.4.售价:文件费:300元,技术服务费:100/家;两项费用可一并缴纳。请各供应商在标书费查询模块查看费用缴纳的银行账号信息,按照页面提示信息完成缴纳和查询到账后,在文件下载页面领取文件,售后不退。

4.5.供应商下载完pdf格式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后,不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仍采用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方式递交,依据纸质响应文件进行线下方式开、评标。

5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1100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河南省灵宝市弘农路北段新华书店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豫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灵宝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灵宝市弘农路北段

联系人:杨润红

联系电话:0398-2190218

采购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

联 系 人:刘远勇、苏永涛、石乐

    话:0371-63616905/69092012

电子邮件:hnyxwb@vip.126.com

                                                     2024924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