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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灵宝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4-09-24 来源:豫信招标

1. 采购条件

河南省灵宝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灵宝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代理机构为350vip浦京集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调设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河南省灵宝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2.2 项目地点:河南省灵宝市;

2.3磋商范围:磋商文件要求及图纸和采购清单范围内所有空调设备采购、安装、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2.4工期:20日历天;

2.5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2.6质量要求:合格且满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无被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处以重大违规记录或列入不良企业黑名单(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经查询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进行网上即时查询,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进行投标。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况任意一种情况的视为同时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4.1.时间:2024925日至2024930日;

4.2.地点:河南豫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nyxggzy.com/);

4.3.方式:登录河南豫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nyxggzy.com/),点击“交易主体登陆”,免费注册账号信息后进入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pdf格式)及相关资料,已办理过信安CA证书且完成自助绑锁的,可直接凭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pdf格式)及相关资料。如有问题请咨询0371-61311923。(具体操作方法请点击平台右下角“系统操作指南-河南豫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登记操作手册”进行查看)。

4.4.售价:文件费:300元,技术服务费:100/家;两项费用可一并缴纳。请各供应商在“标书费查询”模块查看费用缴纳的银行账号信息,按照页面提示信息完成缴纳和查询到账后,在文件下载页面领取文件,售后不退。

4.5.供应商下载完pdf格式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后,不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仍采用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方式递交,依据纸质响应文件进行线下方式开、评标。

5、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1100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河南省灵宝市弘农路北段新华书店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豫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灵宝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灵宝市弘农路北段

联系人:杨润红

联系电话:0398-2190218

采购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

联 系 人:刘冲、苏永涛、石乐

    话:0371-63616905/69092012

电子邮件:hnyxwb@vi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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