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国路网客户服务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基础设施部分)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郑港经发投资〔2024〕108号文批准建设,机房及配套设施专项施工图设计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全国路网客户服务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基础设施部分)机房及配套设施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为350vip浦京集团。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A-2#楼地下一层、首层、五层、屋面层按功能进行改造,其中装修改造主要包括首层的冷水机组设备用房、五层的主机房、保密机房区、配电室、电池室、排烟机房、新风机房、通讯机房、监控室等。
2.2技术标准:项目按B级机房建设,PUE为1.281,WUE为2.6L/KW.h。
共建设机柜257架及机柜配套设施,其中IT机柜228架 (6KW/架),液冷机柜10架(30KW/架),屏蔽机柜9架(6KW/架),通讯机房10架(6KW/架);安装离心式冷水机组、板式换热器、冷冻水泵、冷却水泵、间接蒸发冷却塔各2台(组);建设2台2000kVA10/0.4kV干式变压器,建设6台600kVA、1台250kVA、1台100kVA、1台50kVA容量UPS,配套UPS铅酸蓄电池1120节;改造范围内的安防系统、动力与环境监控系统、楼宇自控系统、DCIM集成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极早期系统、水消防及气体灭火系统等。
2.3招标编号:HKG-JY-202408002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5服务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视博电子中原互联网+交通大数据产业园内。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7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有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2.8招标范围:全国路网客户服务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基础设施部分)机房及配套设施施工监理,包括该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号为JL-1。
2.10项目预算:56.871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要求企业成立后各年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一项含机房施工项目监理业绩。
3.4信誉要求:
3.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评价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的投标人报名投标(提供承诺函)。
3.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且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4.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注:以上所有查询日期均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的日期。
3.5项目总监要求:
3.5.1项目总监: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JGJ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专业)执业资格,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2项目总监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024年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6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6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5.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50vip浦京集团》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舜英路兴瑞办公区16号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56562235
招标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楼
联系人:王科、赵继龙、关胜利
联系方式:0371-61312379
电子邮箱:759166615@qq.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舜英路兴瑞办公区16号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5656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