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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沁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门店升级改造项目书架设备采购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时间:2024-10-09 来源:豫信招标

河南省沁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门店升级改造项目书架设备采购工程,于20241009日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河南豫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评审,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1、工程基本情况:

1.1 工程名称:河南省沁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门店升级改造项目书架设备采购工程;

1.2 招标范围:河南省沁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门店升级改造项目书架设备采购工程,采购数量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3供货周期: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天;

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优质产品,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标准。

2、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九儒创新(河北)文化产业有限公司(91130101MA0EBHLN8J

投标报价:850813.48元;

供货周期: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优质产品,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全德隆创意家具有限公司(911101126900170014

投标报价:887800.25元;

供货周期: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优质产品,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森森展示设备有限公司(91510681560734942B

投标报价:850586.07元;

供货周期: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优质产品,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标准;

3、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豫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结果公示期:自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如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5、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省沁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沁阳市香港街9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391-5611698

招标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联 系 人:刘远勇、刘冲、苏永涛、石乐

    话:0371-63616905 / 0371-69092012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

 

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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