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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灵宝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空调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时间:2024-10-12 来源:豫信招标

河南省灵宝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空调设备采购项目,于20241011日在河南省灵宝市弘农路北段新华书店办公楼三楼会议室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规定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评审,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候选人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南省灵宝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河南省灵宝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采购编号:YXZB-2024-00877-2

采购内容:磋商文件要求及图纸和采购清单范围内所有空调设备采购、安装、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工期:20日历天;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质量要求:合格且满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2、成交候选人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城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410581MA3X9DD344

响应报价:225000.00元;

工期:20日历天;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质量要求:合格且满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淇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1410581062666254M

响应报价:226100.00元;

工期:20日历天;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质量要求:合格且满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第三成交候选人:贵州中汉建设有限公司(91522601MA7JFKEU82

响应报价:225900.00元;

工期:20日历天;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质量要求:合格且满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3、成交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豫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结果公示期:自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之日起3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公示如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5、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灵宝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灵宝市弘农路北段

联系人:杨润红

联系电话:0398-2190218

采购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

联 系 人:刘远勇、苏永涛、石乐

    话:0371-63616905/69092012

电子邮件:hnyxwb@vip.126.com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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