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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书店南都文化广场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4-10-16 来源:本站

一、招标条件

新华书店南都文化广场项目已由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以2307-411372-04-01-164985号文备案确认,项目业主为河南省南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省南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华书店南都文化广场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2项目编号:豫工程20240694001

2.3建设地点:南阳市宝天曼路,涅阳路,白河大道与丹霞路的局部围合区域。

2.4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为39000.8平方米(约58.501亩),总建筑面积52126.2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98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144.72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华书店、青少年培训教育、文化文创、艺术剧场、研学办公及其配套,本次招标共计26台电梯,其中6台客梯兼消防电梯、2台货梯兼消防电梯、自动扶梯18台。

2.5招标范围:新华书店南都文化广场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包含电梯采购、税费、利润、包装、装卸、运输、保险、现场保管、垂吊、安装、调试、检验检测、现场配合、验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正式交付招标人使用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配件供应、质保期服务(包括负责办理有关交工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的年检手续)等售后服务费用,其中6台客梯兼消防电梯、2台货梯兼消防电梯、自动扶梯18台(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7 工期要求:

2.7.1交货期: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交货期90日历天,可根据现场进度和招标人要求分批交货;

2.7.2安装期: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安装周期90日历天,可根据现场进度和招标人要求分批安装。

2.8质量要求:合格,交付产品应为全新合格设备,达到国家特种设备制造与安装最新版本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且安装后经项目所在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一次性验收合格,并获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登记证)

2.9交货地点:新华书店南都文化广场项目所在地。

2.10质保期:自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登记证)之日起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C级及以上许可证(电梯)》(且获准的电梯制造范围涵盖本项目要求的电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C级及以上许可证(电梯)》,或具有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就本项目另外授权经销商。

3.1.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C级及以上许可证(电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C级及以上许可证(电梯)》,或具有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获准的电梯制造范围涵盖本项目要求的电梯),并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期内唯一授权。

3.1.3投标人所投直梯和扶梯须为同一品牌。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在投标企业注册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具备相应作业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自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的类似项目电梯(须包含直梯和扶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上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含三表一附注),新成立企业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反应并建议予以处理,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2.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9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3.5.3.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经查询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4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的统一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经查询存在违法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况任意一种情况的视为同时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开评标,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 ,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

4.2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4.3招标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4 招标文件费: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五)-2。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须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逾期未上传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页面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350vip浦京集团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南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华山路中段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377-62230662

监督单位: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月季大道与长江西一路北李八庙社区东苑

联 系 人:花先生

联系电话:0377-61167928

招标代理:350vip浦京集团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系人:刘远勇、刘冲、苏永涛

联系电话:0371-63616905、0371-69092012

电子信箱:hnyxwb@vip.126.com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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