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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金光花苑Ⅱ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园林景观绿化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17-10-27 来源:豫信招标

一、招标条件

郑东新区金光花苑Ⅱ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郑东计财发改[2015]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350vip浦京集团,现对该项目园林景观绿化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金光花苑Ⅱ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2.2项目概况:郑东新区金光花苑Ⅱ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宗地一、宗地二,其中宗地一位于京港澳高速辅道以东、通商路以西、金光路以北区域,地块编号为BS13-06-03;宗地二位于京港澳高速辅道以东、通商路以西、金光路以南、永盛西路以北区域,地块编号为BS13-09-02,两块宗地合计面积为248545.33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约为591394.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06107.05平方米,景观绿化工程建筑面积约44578.42平方米,总投资额约1159万元。

2.3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景观绿化总投资估算、初步概算、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2个标段进行投报,但最多中一个标段。

一标段:宗地一园林景观绿化设计;

二标段:宗地二园林景观绿化设计。

2.6设计周期: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业绩要求:

3.3.1企业业绩:2014年9月1日以来具有绿化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的园林景观绿化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加盖双方骑缝章,提供合同原件);

3.3.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014年9月1日以来具有绿化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的园林景观绿化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须加盖双方骑缝章,业绩合同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若业绩合同不能体现,需提交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图纸等,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

3.7投标人需提供报名期间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只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无须提供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4.1.4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4.1.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6“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需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

4.1.7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1.8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相关查询信息的打印页(注: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信息时,需输入身份证号,主体类型选择自然人进行查询,其他方式的查询视为无效查询)

4.1.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9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除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4、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报名方法,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只有通过现场查验的报名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1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2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4.2.2 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11月2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进行现场查验。

现场查验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350vip浦京集团网》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招标人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资格预审。如采取资格预审,本公告即为资格预审公告。

九、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9.2招标代理:350vip浦京集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层1917房间
联系人:  蒋先生  黄女士  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911076/86631069  
电子信箱: hnyxyw3b@126.com

                                          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50vip浦京集团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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