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郑东新区107辅道(新龙路-七里河北路)综合管廊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东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350vip浦京集团,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107辅道(新龙路-七里河北路)综合管廊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3建设概况:107辅道(新龙路-七里河北路)综合管廊工程范围内7.2公里地下综合管廊主干管廊、约1.5公里的出线支廊及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的监控室一座。
2.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各阶段的地质勘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全部相关设计服务工作(包含现场服务)。
2.5质量要求:勘察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图纸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河南省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报告》和图纸须一次性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和评审。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由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牵头,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2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咨询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提供投标人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3业绩要求:
3.3.1企业业绩:企业2014年10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勘察、咨询业绩合同,承担过5公里以上综合管廊工程设计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3.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业绩:2014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5公里以上综合管廊工程设计的业绩(合同以签订的日期为准,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图纸等)。
3.3.3拟派勘察负责人业绩:2014年10月1日以来有类似工程勘察业绩合同(合同以签订的日期为准,需提供勘察负责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勘察报告等)。
3.3.3拟派咨询负责人业绩:2014年10月1日以来有类似工程咨询业绩合同(合同以签订的日期为准,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2)投标人需提供报名期间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拟派咨询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投标人需办理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企业拟派勘察负责人、企业拟派咨询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只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无须提供证书原件。);
4.1.3 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咨询负责人资格证书、职称证、社会保险证明;
4.1.4 业绩合同(或本公告3.3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1.5 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拟派咨询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相关查询信息的打印页;
4.1.6《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7“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需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
4.1.8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1.9 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1.10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10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除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4、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报名方法,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只有通过现场查验的报名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04日至2017年12月08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 12月08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进行现场查验。
现场查验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350vip浦京集团网》上发布。
六、其他事项
6.1招标人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资格预审。如采取资格预审,本公告即为资格预审公告。
6.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七、联系方式
7.1 招 标 人:郑东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
7.2 招标代理:350vip浦京集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层1917房间
联系人: 蒋先生 林女士 黄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911076/86631069
电子信箱: hnyxyw3b@126.com
郑东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
350vip浦京集团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