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350vip浦京集团受驻豫某部物资采购办公室委托,就驻豫某部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本次比选。
2.1 项目名称:驻豫某部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2.2 项目编号:YXZ-2019-4199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比选内容: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入围
2.5 入围数量:5家
2.6 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1 须具有合法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须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
3.3 业绩要求: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招标代理项目业绩各一份(包括招标代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以招标代理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持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培训合格证及政府采购培训合格证,与参选单位签有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
3.5 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年度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新成立的企业自成立之日算起。
3.6 信誉要求
(1)参选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参选单位的相关主体(含参选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查询以上任一主体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将被取消比选资格(查询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布之后)。
(3)参选单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布之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参选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比选(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参选单位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参选单位在洛阳及郑州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提供房产证或与房屋所有人(需提供相应证明)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3.8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及项目部名义参选的招标代理机构。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企业,请于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350vip浦京集团(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1909室)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4.2 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1)营业执照;(2)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证明资料;(3)业绩证明资料;(4)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5)承诺书;(6)财务审计报告;(7)“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资料;(9)具有固定经营办公场所的证明资料。
注:上述所有资料,在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巩义市紫荆南路100号(杜甫公学北侧)驻豫某部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单位及比选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六、比选时间和地点
6.1 比选时间:2020年1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比选地点:河南省巩义市紫荆南路100号(杜甫公学北侧)驻豫某部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示期
7.1 本次比选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350vip浦京集团网》上发布,比选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2 比选单位及比选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驻豫某部物资采购办公室
地 址:河南省巩义市紫荆南路100号(杜甫公学对面)
联 系 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371-64068333
比选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 系 人:高晓爽、关胜利、李华、刘浩
联系电话:0371-61312359
邮 箱:hnyx10@126.com
驻豫某部物资采购办公室
350vip浦京集团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