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原数字印刷产业园(出版发行项目)已由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以2018-410122-51-03-024932号和2018-410122-51-03-024937号文备案确认,项目业主为河南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原数字印刷产业园(出版发行项目)土建工程施工。
2.2进场编号:牟公资建2019-1217-337。
2.3标段划分:中原数字印刷产业园共分为6个标段。
Ⅰ标段:数字印刷项目综合办公楼和A3厂房,总建筑面积约59000㎡,位于郑州市中牟县汽车产业集聚区(轩城大道以南、远航路以北、轩盛街以东、德惠街以西);
Ⅱ标段:数字印刷项目A1厂房和A2厂房,总建筑面积约79000㎡,位于郑州市中牟县汽车产业集聚区(轩城大道以南、远航路以北、轩盛街以东、德惠街以西);
Ⅲ标段:出版发行项目C2厂房和卸货平台,总建筑面积约57000㎡,位于郑州市中牟县汽车产业集聚区(德惠街以东、轩畅街以西、轩城大道以南、远航路以北);
Ⅳ标段:出版发行项目C3厂房和C4厂房,总建筑面积约69000㎡,位于郑州市中牟县汽车产业集聚区(德惠街以东、轩畅街以西、轩城大道以南、远航路以北);
Ⅴ标段:出版发行项目C1厂房,总建筑面积约56000㎡,位于郑州市中牟县汽车产业集聚区(余庆街以东、轩盛街以西、轩城大道以南、远航路以北);
Ⅵ标段:物资贸易项目B1厂房和B2厂房,总建筑面积约26000㎡,位于郑州市中牟县汽车产业集聚区(轩城大道以南、远航路以北、轩盛街以东、德惠街以西)。
特别提示:中原数字印刷产业园项目共划分6个施工标段,为保证项目按进度、高质量顺利实施并完成,投标人只能对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若出现一个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的情况,则按照标段的先后顺序,确定标段靠前的为有效投标,其余为无效投标。
2.4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6个标段中的3个标段,具体要求如下:
(Ⅲ标段)招标范围:出版发行项目C2厂房和卸货平台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期要求:600日历天;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Ⅳ标段)招标范围:出版发行项目C3厂房和C4厂房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期要求:600日历天;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Ⅴ标段)招标范围:出版发行项目C1厂房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期要求:600日历天;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19年1月以来由投标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3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19年1月以来由投标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承建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厂房或仓库或库房类等工程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企业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6信誉要求:
3.6.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6.2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需为公告发出日期后加盖单位印章的相关查询网页,经查询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3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的统一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并加盖单位印章,经查询存在违法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 其他要求:
3.7.1被授权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19年1月以来由投标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况任意一种情况的视为同时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
4.2获取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需进入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mxggzy.com/),进行投标人/供应商会员注册,(注册步骤详见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完成后需到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商都大道与清阳街交叉口东南,房地产交易中心18楼)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需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CA锁,办理完毕携带CA锁到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审核激活,投标人通过CA锁登陆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的下载,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
4.3标书费收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报名回执单及保证金转账凭证在开标地点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费(文件费10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2月4日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商都大道与清阳街交叉口东南,房地产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350vip浦京集团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 话:0371-87528889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39号
招标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联 系 人:吕女士、刘女士
电 话:0371-69092012 / 0371-63616905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西七街中华大厦1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