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金水政采磋商-2019-53;
三、项目预算金额:504160.00元(同投标最高限价);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以及环境保护政策等。
五、项目基本情况
5.1谈判内容:郑州市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清运。
5.2服务期:9个月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同时达到采购人认可。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6.1竞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如竞标人是事业单位,则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6.2竞标人须具有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颁发的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6.3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4提供2019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6.5竞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印章);
6.6竞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竞标人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印章,格式自拟);
6.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竞标人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印章,格式自拟);
6.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竞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并分别打印各项网页查询信息,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之后,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6.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7.1时间: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7.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层1903室;
7.3方式:现场发售;
7.4售价: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8.1时间: 2020年1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8.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6层开标一室(1603室);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9.1时间: 2020年1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9.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6层开标一室(1603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350vip浦京集团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市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郑州市小夏街与薛夏南街交叉口向西50米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653718310
邮 箱:3101945248@qq.com
招标代理:350vip浦京集团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 系 人:郭思源、刘旭、马瑞
电 话:0371-69092303
邮 箱:hnyx06@126.com
发布人:350vip浦京集团
发布时间:2020年1月3日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