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南飞行区原场务大棚及原4号灯光站拆除工程,招标人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代理机构为350vip浦京集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南飞行区原场务大棚及原4号灯光站拆除工程;
2.2 招标编号:YXZ-2020-4297
2.3 项目概况:原有场务车库概况:大型车库A面积为1160.2平方米(已经拆除),大型车库B面积为846.7平方米,小型车库面积627平方米,物资库811.9平方米。均为单层轻钢结构,屋面为压型钢板钢檩条支撑结构;原4号灯光站概况:原4号灯光站建筑面积,为单层框架结构。
2.4 招标范围:原有场务车库、4号灯光站建筑物拆除,垃圾清运,建筑内物资搬运,设备保护性拆除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2.5工期:接中标通知后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近3年(指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1个包含钢结构工程的拆除业绩(提供合同)。
3.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渠道和内容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机构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本工程为机场滑行道工程前期工程,须在2020年3月1日前完成验收,投标人须承诺在公示期满后接发包人通知及时组织进场施工。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0年 1 月 15 日至2020年 1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到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楼1909室购买招标文件。
4.2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社保交纳证明;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业绩;
(4)承诺、“信用中国”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上述所有资料报名时需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所有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350vip浦京集团网》上发布,公告日期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1-58516657
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
联 系 人:关胜利 李华
电 话:0371-61312359
2020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