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马广场项目公寓精装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350vip浦京集团受郑州奥马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对奥马广场项目公寓精装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YXZ-2020-4324
2.2 项目名称:奥马广场项目公寓精装修设计
2.3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南三环与南四环的核心地带,西临嵩山南路、北靠向荣路、南依鼎盛大道。
2.4 项目概况:本工程奥马广场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面积47275.25㎡,总建筑面积268048.87㎡。本项目由6栋楼和商业裙房组成,其中1#楼为建筑面积44116.85㎡的29层服务型公寓,2#楼为建筑面积18867.36㎡的17层服务型公寓,3#裙房为建筑面积57832.01㎡的4层商业,3#A座、B座均为建筑面积14868.53㎡的18层服务型公寓,3#C座为建筑面积34023.6㎡的26层服务型公寓,4#楼为建筑面积7563.58㎡的6层酒店。
2.5 本次招标范围:1#、2#、3#A座、3#B座、3#C座五栋公寓楼入户大堂、电梯前室、走廊、公寓户内空间等区域的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硬软装设计、智能化设计、水电暖专业二次设计、钢结构设计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同时承担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与设计内容有关的现场技术服务和竣工验收配合。
2.6 合同估算价:约90万元。
2.7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45日历天内完成硬装施工图设计;方案确定后45日历天内完成软装施工图设计。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并达到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设计合理,满足功能要求,设计文件齐全,图面完整(包括盖章、会签等)。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须至少满足以下3种情况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3)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轻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在投标单位注册),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资料。
3.3 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单位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十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精装修或成品房精装修设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建筑面积的须提供设计图纸、业主证明等材料。
3.3.2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商业综合体精装修或成品房精装修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建筑面积或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设计图纸、业主证明等材料,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与投标人单位业绩重复。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成立时间算起)。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需提供在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期间,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最近三年内单位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设计质量等问题的书面承诺(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5.2 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以下方式查询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情况。高级检索:案件类型选择刑事案件,当事人填写投标人单位时案由选择单位行贿罪,当事人填写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时案由选择行贿罪。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打印信息,经查询结果显示近三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3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页面查询投标人单位的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页面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信用情况;提供以上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打印页,经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单独同时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 本次招标接受只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的法人和只具备“轻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的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其他形式的联合体不接受。
3.7.2 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承担相同工作内容时,该工作内容对应专业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且承担主要装饰装修设计任务。
3.7.3 组成联合体的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并满足相应资格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即可;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和“其他要求”。
3.7.4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成果不予经济补偿。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布,凡有意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者,请于2020年 2 月 28 日至2020年 3 月 5 日按要求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或截图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nyx08@126.com,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回复后,按回复内容要求的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并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1)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单位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4)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建筑面积或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设计图纸、业主证明等材料;
(5)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成立时间算起)。
(6)投标人需提供在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期间,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最近三年内单位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设计质量等问题的书面承诺(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7)“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当事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页;
(8)“信用中国”网站相关主体信用情况查询页截图或打印页;
(9)“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当事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页;
(10)“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1)-(10)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2、投标人所提供资料的扫描件或截图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提供。
3、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的资格;
4、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启投标文件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 4 月 1 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350vip浦京集团(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6楼本项目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350vip浦京集团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郑州奥马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2号7层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1-55135680、55135631
招标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6层1607房间
联 系 人:郝先生 左先生
电 话:0371-63911059
电子邮件:hnyx08@126.com
2020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