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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漯河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时间:2020-03-12 来源:豫信招标

一、采购条件

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漯河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将进行谈判采购,采购人为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漯河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675001。

2.3项目地点:漯河市五台山路东侧、长江路北侧。

2.4项目概况:漯河市大数据产业园(商务兼商业)项目规划用地25776.29平方米(38.66 亩),用地性质:商业用地(≤55%)、兼容商务(≤45%);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100 米,绿地率≥20%,容积率<2.5,结合漯河当地实际情况,建设商务办公楼、集中商业、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漯河市大数据产业园(住宅)项目规划用地规划用地 24725.96平方米(37.09亩), 用地性质:居住用地(≤95%)、兼容商业(≤5%);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80米, 绿地率≥35%,1.0<容积率<2.9,建设住宅楼、配套商业、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6采购范围:漯河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等。

2.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10个日历日内完成可研评审。

2.8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相关质量要求。

2.9采购预算:约20万元。

三、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具有中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甲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证书,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并与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

3.4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一项2017年1月1日以来类似合同业绩(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 信誉要求: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自行承诺,并出具承诺书)

3.6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7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及其变更信息打印页。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电子注册与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本采购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原中原招采网,)进行全电子化谈判采购。

4.2 有意参加本项目谈判采购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谈判活动。

4.3 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18日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谈判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请各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谈判失败的,后果自负。

4.4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现金或转账,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350vip浦京集团

收款账号:76010 1548 0000 1876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

五.谈判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采购响应文件包括电子谈判采购响应文件和纸质谈判采购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电子与纸质)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点: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本项目端口。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350vip浦京集团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6楼1608会议室)。

5.2电子谈判采购响应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3纸质响应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响应文件PDF打印版打印装订(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授权书应采用原件),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5.4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供应商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文件无效或开封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5为确保电子解密开封成功,供应商应将“制作系统”导出的全部电子响应文件拷入U盘,随同纸质响应文件一同密封,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当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正常解密打开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U盘中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平台,作为应急补救措施。谈判采购时,供应商可携带本单位CA锁参加,避免远程解封带来的不利因素影响开启报价。

5.6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太白山路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95-2371188

 

采购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联 系 人: 张文  张志辉  王上博  谭文凌

联系电话:0371-63919640-806

地    址:郑州市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1915室

邮    箱:hnyuxin02@126.com

 

监督部门:河南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创新发展部

监督电话:0371-69155936

 

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350vip浦京集团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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