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350vip浦京集团受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就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产业园项目规划、方案设计进行谈判采购。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产业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产业园项目规划、方案设计;
2.2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675003。
2.3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漯河市五台山路东侧、长江路北侧;
2.4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商业用地(≤55%)、兼容商务(≤45%);占地面积25776.29平方米,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100米,绿地率≥20%,容积率<2.5;
2.5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及后续相关阶段的配合服务,配套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依据功能、规范要求设计。要求设计人提供完整的项目规划设计理念、规划总平面图、鸟瞰图、单体立面效果图及其技术参数等材料,并提供经济技术指标;
指定区域(见图纸)范围内的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包括控制线范围内的道路、绿化景观、停车场、围墙、门卫、楼本体等。总体规划、总平面布置、方案设计、功能规划及布置、外立面设计等。
如成交,则成交单位还需完成以下任务:
A、成交单位根据采购人要求,整合入围方案的优点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不限于1次),并在甲方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最终编制完成项目建设方案设计;
B、配合后续初步设计单位开展工作;
2.6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并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通过评审。
2.8 投资估算:总投资约5.2亿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1项办公楼或商业写字楼(5万平方米及以上)方案设计业绩(需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复印件);
3.5信誉要求:供应商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期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及其变更信息)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电子注册与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招标采购。
4.2 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投标活动。
4.3 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18日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请各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4.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或转账,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350vip浦京集团
收款账号:76010 1548 0000 1876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电子与纸质)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点: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本项目端口。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350vip浦京集团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6楼1608会议室)。
5.2 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3 纸质响应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响应文件PDF打印版打印装订(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授权书应采用原件),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5.4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供应商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文件无效或开封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5 为确保电子解密开封成功,供应商应将“制作系统”导出的全部电子响应文件拷入U盘,随同纸质响应文件一同密封,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当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正常解密打开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U盘中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平台,作为应急补救措施。
5.6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逾期递交到指定地点的密封纸质响应文件中的U盘不能作为应急补救措施。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采 购 人: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太白山路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95-2371188
招标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楼1915室
联 系 人:张文、张志辉、王上博、谭文凌
电 话:0371-63919640-806
监督部门:河南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创新发展部
监督电话:0371-69155936
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350vip浦京集团
二○二〇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