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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区旭港置业有限公司护航中心项目电梯采购变更公告二次

时间:2020-03-06 来源:豫信招标

1.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旭港置业有限公司护航中心项目电梯采购。 2.2项目编号:HGZ202001160301 2.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体 2.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19日。 2.2原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变更内容 3.1原招标公告“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9日8时30分至2020年2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现变更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9日8时30分至2020年3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3.2原招标公告“5.1投标人需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 现变更为:“5.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3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现变更为:2020年3月27日9时30分。 3.4原招标公告“5.3投标文件(纸质及电子文档)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金港大道与星港路原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现变更为:“5.3开标地点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金港大道与星港路原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3.5原招标公告5.4条删除。 3.6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应急服务方案》的要求: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用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提供原件的部分,将不再要求提供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应附所需原件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对所附资料作出真实性承诺,格式自拟,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2)本项目交易活动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3)由于本项目转变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法在现场交纳招标文件费,故原招标公告“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开标现场递交,如拒缴纳,视为放弃投标)”现变更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用从公司账户转账方式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户名:350vip浦京集团 帐号:76010154800001876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 3.7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以上相关内容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注:本公告规定的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时不用提供,中标人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仍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一正二副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开评标时电子版投标文件完全一致,否则如后期发现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内容和条款执行。)。 4.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旭港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7楼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371-56567594 招标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西七街中华大厦19楼1904室 联系人:吕女士、刘先生 电话:0371-63616905/69092012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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