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沟剧院”工程建设项目
桩基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豫发改社会〔2011〕1246 号文件核准的项目招标方案,350vip浦京集团受河南省豫剧三团的委托对”朝阳沟剧院”工程建设项目桩基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朝阳沟剧院”工程建设项目地点在郑州市红旗路32号(河南省豫剧三团院内);总建筑面积约7354㎡,其中地下约2094㎡(停车、设施用房),地上约5260㎡,属于乙等小型剧场。项目投资估算约5406万元,资金来源为省财政拨款。本次拟对上述项目的桩基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桩基形式CFG桩,详见招标文件)。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4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6 2010年以来企业及项目经理具有类似施工业绩
3.7外省进豫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进豫许备案手续,具体请参见河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豫建建(2009)31号文《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安管理的通知》,在报名时需携带进豫许可备案证明。
3.8本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2 年 11 月 29 日至2012 年 12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350vip浦京集团(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楼1902室)持单位介绍信及本公告第3项“申请人资格要求”内容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
5.2 报名截止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3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清截止时间,下同)见资格预审文件,地点为350vip浦京集团(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西七街与商务外环交叉口中华大厦)19楼1910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豫剧三团
地 址:郑州市红旗路32号
联 系 人:陈筱宇
电 话:0371-65391298
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和西七街口中华大厦19层
联 系 人:宋蔚莎 卢宗阳
联系电话:0371—63911057
传 真:0371—69092157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