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河南省洛阳监狱改扩建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投资【2011】1173号、豫发改设计【2012】9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省洛阳监狱,建设资金为中央和地方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省洛阳监狱,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350vip浦京集团受河南省洛阳监狱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河南省洛阳监狱迁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春都路1号,总建筑面积88800平方米,总投资23956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为该项目的室外道路管网工程施工,拟分为1个标段。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室外管网管网(水电)等工程施工。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二级以上资质;
3.4 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不得承担其他未完项目管理工作。
3.5 企业和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6 外省进豫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进豫许备案手续,具体请参见河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豫建建(2013)15号文《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安管理的通知》,在报名时需携带进豫许可备案证明。
3.7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3 年 5 月 3 日至2013 年 5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2: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350vip浦京集团(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西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1902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3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清截止时间,下同)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洛阳监狱
地 址:洛阳市春都路1号
联 系 人:徐设
联系电话:0379-62385399
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 系 人:宋蔚莎 卢宗阳
联系电话:0371—63911057
传 真:0371—6909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