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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沟剧院”工程建设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时间:2013-05-22 来源:豫信招标

1. 招标条件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豫发改社会〔2011〕1246 号、豫发改设计〔2013〕38号文件核准的项目招标方案,350vip浦京集团受河南省豫剧三团的委托对“朝阳沟剧院”工程建设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的土建及安装工程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朝阳沟剧院”工程建设项目地点在郑州市红旗路32号(河南省豫剧三团院内);总建筑面积7354㎡,其中地下2094㎡(停车、设施用房),地上5260㎡,属于乙等小型剧场。项目投资估算约5406万元,资金来源为省财政拨款。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该项目的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4 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不得承担其他未完项目管理工作(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5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

3.6 2010年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7 外省进豫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进豫许备案手续,具体请参见河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豫建建(2009)31号文《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安管理的通知》,在报名时需携带进豫许可备案证明。

3.8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3 0522日至2013 05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350vip浦京集团(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西大街西中华大厦19楼1902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3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清截止时间,下同)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人:河南省豫剧三团

地    址:郑州市红旗路32号

联 系人:陈筱宇

联系电话:0371-63867131

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和西七街口中华大厦19层

联 系 人:宋蔚莎  卢宗阳

联系电话:0371—63911057

传    真:0371—69092157

2013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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