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vip浦京集团受巩义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巩义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第五法庭建设项目抗震吊支架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第五法庭建设项目抗震吊支架安装工程
1.2 招标编号:巩建公开【2019】086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巩义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第五法庭建设项目抗震吊支架的采购、安装、验收及质保(含质保期内维保)等内容,主要包含的专业:电气、给排水、暖通、建筑、结构、人防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2.2 建设规模:巩义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筑面积1683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立案用房、审判用房、执行用房、信访接待用房、诉讼档案用房、地下人防车库等,以及配套设施;巩义市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建筑面积730平方米。
2.3 项目地点:巩义市东区河图路与新兴路交汇处。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3.1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0日
3.2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350vip浦京集团网站》
4. 评标信息
4.1 评标日期:2019年12月13日
4.2 评标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
5. 评标结果信息
评标情况:通过初步审核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为:杨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恒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河南省万通阜康建筑有限公司、科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黄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河南昌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波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后的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黄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911198.08元
投标工期:40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时鹏
注册编号:豫141091007949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科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769676.35元
投标工期:40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鄢中月
注册编号:豫141171729740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万通阜康建筑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861804.78元
投标工期:40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梁艳灵
注册编号:豫241181832855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 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评标结果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350vip浦京集团网站》上发布。
7.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巩义市人民法院
地 址:巩义市杜甫路20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85669891
邮箱:312616107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层
联系人:郭思源、刘旭
电 话:0371-69092303
邮箱:hnyx06@126.com
监督部门: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乔先生
电话:0371-64361629
传真:0371-64399077
邮政编码:451200
邮箱:gyzjjzb@163.com
地址:巩义市政通路14号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350vip浦京集团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