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郑州21号口门供水配套工程己经豫发改设计[2013]83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350vip浦京集团。建设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南水北调基金及银行贷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21号口门供水配套工程涉及管线工程电气设备、泵站电气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电气设备标划分为1个标段。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郑州21号口门供水配套工程是郑州市南水北调供水配套工程的一部分,工程建设任务是把南水北调分配给21号分水口门的9470万m3水量送至刘湾水厂,同时为了提高水厂的供水保证率,把南水北调充入尖岗水库的水送入刘湾水厂。
2.1.2郑州21号口门供水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布置输水线路2条,总长为14.45km,设计流量均为5.0m3/s,其中自流输水线路13.56km,泵站加压输水线路0.89km;在分水口门后修建提水泵站1座,向刘湾水厂提水,泵站提水扬程16.15m,总装机容量1575kW。
输水线路工程:总长14.45km。其中:(1)口门~刘湾水厂为泵站加压输水线路,长0.89km,设计流量为5m3/s,PCCP管道,管道内径为2.0m。(2)尖岗水库~刘湾水厂为自流输水线路,始端为尖岗水库引水口,终点为刘湾水厂,设计流量为5m3/s,线路长13.56km,。引水口工程位于尖岗水库左岸及副坝右岸台地,包括引水渠、拦污栅段、进口顶管、竖井、隧洞及出口顶管,总长317.64m。西四环隧洞段长1529m,为洞径2.4m的圆形压力洞,其余为PCCP管道, 管道内径为2.4m。
提水泵站工程:泵站位于郑州市管城区刘湾村西南的南水北调总干渠右岸,接21号刘湾口门分水闸涵洞,设计流量为5.0m3/s,提水扬程16.15m,设置5台提水泵,总装机容量为1575kW。
2.2招标范围
电气设备标划分为1个标段(合同编号:NSBD-ZZPT/DQCG-04),包括管线工程电气设备、泵站电气设备采购。主要设备有:4台10kV断路器开关柜,1台10kV计量柜,1台10kV电压互感器柜,1台10kV避雷器电容器柜,1台站用变柜,1套高压无功补偿装置,2台高压电机变频器柜,3台高压电机软起动柜,1套柴油发电机组20kW,3台低压开关柜,6只动力配电箱,5只照明配电箱,5只电动机中性点避雷器箱,1台操作员工作站,1台工程师站,1台工程专业液晶屏,1台GPS,1块保护屏,1块计量屏,3块LCU屏,1套直流系统,1块网络机柜,1套交换机,3台低压开关柜(固定分隔式),1套EPS应急电源(YJS-75kW),1套EPS应急电源(YJS-93kW),2只动力配电箱(XL(F)-21),3只照明配电箱(PZ-30),2台智能控制柜(内装PLC、交换机等),2套监控工作站,2套移动式柴油发电机组(80kW)等。
以上具体招标范围及采购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计划供货日期
工程施工工期10个月。2013年12月中旬开始首批供货,具体供货时间按照监理批准的供货计划实施。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2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4.3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10kV高压开关柜和0.4kV低压开关柜(配电屏、箱)型式试验证书及报告;具有0.4kV低压开关柜的CCC认证证书;
4.4具有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集成及建设资格(三级及以上);若不具有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集成及建设资格,可以与具有该资格的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必须是电气设备企业;
4.5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6 2008年1月1日以来具有10kV高压开关柜、0.4kV低压开关柜(配电屏、箱)制造、供应的业绩及具有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集成及建设的成功案例;
4.7投标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的记录。
五、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8月2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整,下午3时至5时30分
电话:0371-63911059、传真:0371-63911059,电子信箱:hnyxkfb@126.com,联系人:郝先生、刘先生。
报名方式:请投标人按公告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发送扫描件至hnyxkfb@126.com邮箱。扫描内容需另附:授权委托书、购买标段、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加盖单位公章)。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26日~8月3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整,下午3时至5时30分,在河南豫信招标有限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楼1911房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供资格后审时核查,原件经核对后退还)。
(1)委托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试验证书及报告、CCC认证证书、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工程验收证书、产品运行情况证明)。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7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南水北调网》(http://www.hnnsbd.gov.cn)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www.hnzbcg.org.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 人:郑州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郑州市嵩山南路140号
联 系 人:何晓波
电 话:0371-67787859
招标代理人:350vip浦京集团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西七街中华保险大楼19楼
联 系 人:郝立、吕丛
电 话:0371-63911059 0371-63616905
传 真:0371-63911059 0371-69092303
电子信箱:hnyxkf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