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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郑州21号口门供水配套工程施工1标段公告

时间:2013-09-17 来源:豫信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郑州21号口门供水配套工程己经豫发改设计[2013]83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350vip浦京集团。建设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南水北调基金及银行贷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重新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郑州21号口门供水配套工程是郑州市南水北调供水配套工程的一部分,工程建设任务是把南水北调分配给21号分水口门的9470万m3水量送至刘湾水厂,同时为了提高水厂的供水保证率,把南水北调充入尖岗水库的水送入刘湾水厂。

郑州21号口门供水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布置输水线路2条,总长为14.45km,设计流量均为5.0m3/s,其中自流输水线路13.56km,泵站加压输水线路0.89km;在分水口门后修建提水泵站1座,向刘湾水厂提水,泵站提水扬程16.15m,总装机容量1575kW。

输水线路工程:总长14.45km。其中:(1)口门~刘湾水厂为泵站加压输水线路,长0.89km,设计流量为5m3/s,PCCP管道,管道内径为2.0m。(2)尖岗水库~刘湾水厂为自流输水线路,始端为尖岗水库引水口,终点为刘湾水厂,设计流量为5m3/s,线路长13.56km。引水口工程位于尖岗水库左岸及副坝右岸台地,包括引水渠、拦污栅段、进口顶管、竖井、隧洞及出口顶管,总长317.64m。西四环隧洞段长1529m,为洞径2.4m的圆形压力洞,其余为PCCP管道, 管道内径为2.4m。

提水泵站工程:泵站位于郑州市管城区刘湾村西南的南水北调总干渠右岸,接21号刘湾口门分水闸涵洞,设计流量为5.0m3/s,提水扬程16.15m,设置5台提水泵,总装机容量为1575kW。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1个施工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施工1标段(合同编号:NSBD-ZZPT/SG-11):主要内容为21号口门尖岗水库引水口工程和尖岗水库~刘湾水厂线路的西四环隧洞以西输水线路(GW0+000.00~GW0+961.00)。该标段长1.28km,其中引水口工程长317.64m,包括引水渠、拦污栅段、进口顶管、进口隧洞、竖井、出口隧洞及出口顶管;输水管道长961m,管道内径为2.4m,管道为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包括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填筑、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管道铺设安装、管道附件安装、地下管线支护、供水系统、排水系统等。

以上具体招标范围及采购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近五年(2008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6、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一级建造师资格、并具有3年以上项目管理经历(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3年以上相关专业技术管理经历;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近三年(2010、2011、201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8、投标人和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的记录;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7日~9月2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整,下午3时至5时30分

电话:0371-63911059、传真:0371-63911059,电子信箱:hnyxkfb@126.com,联系人:郝先生、刘先生。

报名方式:请投标人按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条件发送扫描件至hnyxkfb@126.com邮箱。扫描内容需另附:授权委托书、购买标段、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加盖单位公章)。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3日~9月2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整,下午3时至5时30分,在河南豫信招标有限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楼1911房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仟元(¥3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供资格后审时核查,原件经核对后退还)。

(1)委托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财务报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管理经历证明文件(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以及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5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郑州市嵩山南路140号

联 系 人:何晓波

电 话:0371-67787859

招标代理人:350vip浦京集团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西七街中华保险大楼19楼

联 系 人:郝立、吕丛

电 话:0371-63911059 0371-63616905

传 真:0371-63911059 0371-69092303

电子信箱:hnyxkf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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