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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体育场游泳馆池水加温系统招标公告

时间:2013-11-14 来源:豫信招标

河南省体育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健康路与优胜北路和优胜南路之间,河南省体育场委托350vip浦京集团,现对河南省体育场游泳馆池水加温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体育场游泳馆池水加温系统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3-1409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河南省体育场游泳馆泳池恒温加热现采用天然气蒸汽锅炉二次换热方式,为了提高泳池恒温加热系统的可靠性及降低运行费用,拟采用节能前景良好的风冷热泵热水机组为泳池恒温提供热源,同时,为保证河南省体育场游泳馆生活热水的储备量,拟增加1个20立方的保温热水箱。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投资估算约76.99万元。

投标人报名后需自行踏勘考察现场,以获得本次投标所需现场资料,招标人为投标人考察提供便利条件,但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3.2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者其授权的经销商,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含)万人民币;

3.3 生产企业应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及国家级质量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3.4 如果是生产企业参加投标,生产企业必须在本地区有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3.5 如果是经销商参加投标,经销商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含)万元,同时经销商应提供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制造商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

3.6 2011年1月1日以来应在本地区及周边有两个及以上类似的实际工程案例;

3.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投标的单位,请按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检验报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生产企业项目授权书(针对本项目的授权)、相关证明及证件,并附企业简介、2011年1月1日以来本地区及周边有两个及以上类似的实际工程案例等相关资料前来报名。

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相关证明、证件、合同等报名时均须出示原件。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4日~2013年1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和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2 地点:350vip浦京集团(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层1918房间)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350vip浦京集团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体育场

联系人:陈场长

联系电话:0371-63862989

招标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联系人:  韦玉军  沈政  周圆芳    

联系电话:0371-69092276   传真:0371-69092276

邮   编:450002           电子邮箱:hnyx1917@126.com

                                            

                                           河南省体育场

                                       350vip浦京集团

                                           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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