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峡县生活垃圾处理场续建工程设计己由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宛发改地区[2013]7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峡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峡县生活垃圾处理场续建工程设计
招标编号:XXJ13111258
2.2建设地点:西峡县城南6公里处,西峡-西淅公路东侧的长虫沟内
2.3工程概况:
西峡县生活垃圾处理场续建工程规模为日处理垃圾209吨,库容为73万立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卫生填埋区续建、配套渗滤液处理站建设、老垃圾转运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总征地67亩,总投资约4109.53万元。
2.4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招标内容为西峡县生活垃圾处理场续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环境卫生工程)甲级资质,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2财务要求:2010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报名时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来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不少于2项,报名时提供业绩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2010年1月1日以来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报名时投标人提供信誉良好承诺函;
3.5人员要求:拟承担该项目设计的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近5年来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业绩合同原件;
3.6其他要求:
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须持有招标公告发布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报名期间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如果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因故不能出具,可以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参与投标竞争的外省企业需出具中标后办理进豫备案证明承诺函,承诺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按《河南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豫承接业务登记管理办法》(豫建设标[2010]11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项目登记,办理备案手续并接受日常监督管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6日至2013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峡县白羽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农村信用联合社前楼312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639002512
电子邮箱:hnyx1917@126.com
4.2报名时请按上述“3、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携带相关证明证件、企业简介、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部组成人员基本情况介绍及相关证书等及其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相关证明、证件、业绩合同等报名时均须出示原件,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采取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交至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应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此款为西峡县生活垃圾处理场续建工程设计投标保证金”内容。
户 名: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峡支行
账 号:25071930131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350vip浦京集团》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 0377-60207877
招标人:西峡县生活垃圾处理场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3723037127
招标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层1918房间
联系人:周先生 韦女士
电 话:0371-69092276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