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3-11-3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牟县官渡工业园区辉煌三路及金菊四街道路工程已由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牟发改资【2013】79号文件批准建设,经中牟县人民政府的批准,中牟官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中牟官渡工业园区辉煌三路及金菊四街道路工程采用BT模式进行融资建设,招标人为中牟官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择优选择项目投资企业。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中牟县官渡工业园区辉煌三路及金菊四街道路工程。
2、工程位置:中牟官渡工业园区。
3、工程性质:新建。
4、工程规模:辉煌三路(次干路),全长2141米,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红线30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断面形式5-20-5;金菊四街(支路),全长1303米,设计速度为30km/h,道路红线25米,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断面形式5-15-5。
5、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6、招标范围: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燃气工程、电力工程、附属工程(包括交通、照明、绿化、绿化灌溉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本项目按照BT模式投资建设,回购期五年。
8、本项目设立财政专户,招标活动结束五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从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缴纳合同价35%的企业自有资金到县财政专户。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且企业注册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单位进行注册,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管理工作。
4、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建设;
5、企业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投标人应具有2010年以来两个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7、各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到中牟县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时,须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中牟县商都大街中牟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508室进行办理,咨询电话0371-62113299。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携带的资料及申请书格式请登录中牟县人民检察院网站查询并下载。(http://www.zzsjcy.gov.cn/viewCmsSite.do?gwcsCode=zmxjcy)
8、外省进豫企业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的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外省进豫企业认证备案须知请登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njs.gov.cn)和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www.hngcjs.net)进行查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7日至2014年1月13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明和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本单位人员作为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一个月内出具的企业不良记录三无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拟任建造师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企业任命书,到350vip浦京集团1907室购买招标文件。
以上资料须查验原件,招标人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拟任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和上述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2套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图纸每套押金1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2月18 日( 9时30分);地点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住房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350vip浦京集团
地 址:郑州东区商务外环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07室
联 系 人:张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092303
传 真:0371-69092303
E-mail:hnyx06@126.com
2014年 1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