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3-12-13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姚家镇土山店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牟县姚家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给水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牟县姚家镇境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给水工程施工;
2.3标段划分:中牟县姚家镇土山店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给水项目施工;
2.4工期要求:90天;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②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具有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与被授权人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2各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到中牟县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时,须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中牟县商都大街中牟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508室进行办理,咨询电话0371-62113299。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携带的资料及申请书格式请登录中牟县人民检察院网站查询并下载。(http://www.zzsjcy.gov.cn/viewCmsSite.do?gwcsCode=zmxjcy)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施工标段:报名时请携带法人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与中标通知书)、项目经理及被授权人劳务合同和在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姚家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350vip浦京集团
地 址:郑州东区商务外环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03室
联系人:刘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092303
传 真:0371-69092303
E-mail:hnyx06@126.com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