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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印发城市智慧停车建设指南 智慧停车场应具备6项公众服务功能

时间:2022-08-29 来源:中国建设报

     《河南省城市智慧停车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于近日印发,明确智慧停车场应具备信息查询、停车诱导、反向寻车、便捷支付、停车预约和车位共享6项公众服务功能。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城市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河南省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停车资源严重不足,“停车乱、停车难、治理难”的“两难一乱”问题凸显,而传统停车管理手段容易形成“信息孤岛”,管理效率低下,停车资源不能有效利用,车辆随意占道停放,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城市智慧停车建设是提高停车资源管理水平、提升利用效率、缓解城市“两难一乱”问题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河南省各地推进城市智慧停车建设,郑州市、洛阳市等城市已建成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但各地建设发展不充分、不平衡,存在配套政策机制不完善、建设流程不规范、数据和技术标准不统一、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等问题。为规范指导全省城市智慧停车建设,加强统一管理,避免盲目建设和资源浪费,提高城市智慧化水平,增强服务效能,改善城市停车环境,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指南》,指导各地进行城市智慧停车建设,这对于推动全省智慧停车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指南》包括总则、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智慧停车建设技术标准和配套体制机制建设5部分,提出河南省智慧停车建设目标:到2025年,省、市、县基本建成互联互通的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信息技术与停车管理服务深度融合,实现停车服务便捷化、运营管理精细化、行业监管规范化、分析决策科学化、停车数据共享化,促进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车规范有序,社会共治局面基本形成。

  此外,《指南》明确“政府主导、统筹规划,融合集约、建管并重,技术先进、讲求实效,开放共享、安全可控”的智慧停车建设原则,从省级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城市智慧停车总体构架、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功能、数据支撑要求、基础设施支撑要求、安全保障等方面制定智慧停车建设技术标准;从建设组织体系、智慧停车政策机制、智慧停车投资运营和智慧停车项目管理等方面对配套体制机制建设作出具体要求。

  其中,在智慧停车建设技术标准中,河南省要求智慧停车场应具备6项公众服务功能,包括:向公众提供停车场的名称、位置、可用车位数、停车收费计价、运营时间、提供服务类型等信息查询服务;提供基于诱导屏或移动终端的分级停车诱导服务,也可提供停车场内车位导航服务;提供反向寻车服务,支持车辆寻回路线的精准查询,并导航至停放车辆;支持现金、移动支付、刷卡支付等多种形式的便捷支付;提供停车预约服务;提供开放共享、错时共享、包月不包位、私家车位、充电桩车位等多种车位共享的信息服务。

  摘自 《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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